作为一名商事争议解决律师,冲突与对抗当然是工作的主旋律。但即使是对簿公堂的各方,大多此前也有合作“蜜月期”,又或者还有“未来可期”。多数案件中,当事人的诉求是理性的,希望妥善解决问题,实现“软着陆”,而非“鱼死网破”,和解谈判由此显得至关重要。谈判过程绝非简单的线性流程,各方的“极限拉扯中”,律师有巨大的发挥空间。而这一过程也是对律师专业能力、智商情商的多重考验。
一、与客户沟通:立足专业,立场鲜明
当案件出现和解契机,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与客户沟通,为和解谈判创造条件:
(一) 向客户明确调解的效力
时常有客户担心和解后对方又反悔,此时律师可以向客户明确,法院/仲裁机构出具的调解书与裁判文书一样,具有强制执行力。在仲裁案件中,亦可选择让仲裁庭依据各方达成的和解协议,出具有执行力的和解裁决。一旦对方不履行,同样可以立刻申请强制执行,为客户免除后顾之忧。
(二)为客户建立正确的预期
真正能让客户下定决心接受和解方案的,是其对案件走向的预期,而这极度依赖律师的专业判断。
1. 案件周期
律师不仅应熟知法律规定、仲裁规则,更应凭借实时更新的实务经验,为在不同管辖机构涉案的当事人提供尽可能准确的案件周期预判。举例来说,即使同在北京,不同法院从立案到开庭、从开庭到出判决的周期差别也是巨大的,甚至每隔一两年,情势都会有新变化。情形稍复杂的案件,有可能涉及管辖争议。在仲裁案件中,如果仲裁条款约定得不够清晰明确,则因仲裁适用的规则、仲裁适用的语言、仲裁员选定等程序而导致的案件期限延长更比比皆是。如果案件再涉及鉴定,则结案更加遥遥无期。
基于此,当谈判陷入僵局的时候,律师可以再次提醒客户,是否仍坚持在和解期限上毫不让步。如果对方同意放弃全部程序异议的权利,我们是否可以放弃一定期限利益。
一日两日、一月两月可能还不足以影响客户的决策,但一年半载甚至更长的周期,可能就不得不让客户重新考量解决方案。毕竟商业环境瞬息万变,早日抽身或许方为上策。
2. 案件难度
从证据情况、事实呈现、法律规定等角度,判断案件实体问题,本就是律师的主要工作。争议标的、利息违约金、诉讼仲裁费、律师费等,如果案件推进,将如何承担,律师需要给客户理性的意见。主诉的一方,有时从策略角度,在提请求时会适当夸大。比如利息的起算时间点、利率标准等是否有可商榷的余地,告诉客户利息损失毕竟是“或然”发生的,因为最后差的一点利息而失去要回本金的机会得不偿失。
当客户不愿让步时,以书面形式呈现案件风险分析报告,能够让客户重新正视案件风险。书面报告往往比口头汇报更能给客户冷静思考的时间和机会,再次权衡利弊后,很有可能柳暗花明。
(三)坚定站在客户立场,与之统一战线
和解往往意味着客户对自身金钱、周期利益的让步,所以律师与客户沟通定然要妥善把握分寸。为了达成各让一步,律师可以适时给对方说几句好话,比如对方快速回复信息,就肯定对方积极的态度;对方很晚还在与我们沟通和解方案,就认可对方的努力;对方坦陈现实的困难,就也让客户了解对方的不易。
但如果通过电话/微信中细微的语气变化和停顿节奏,已经感受到了客户气氛的微妙不同,则更应及时收回话锋,照顾到客户的感受。比如我在起草发送给对方的邮件时说,“考虑到双方都有诚意和解”。客户说,不要这么说,感觉我们也希望和解一样。我说对对,其实我们和不和解都可以的。适时和客户一起吐槽下对方的行为,如做事不靠谱、斤斤计较,充分理解客户的难处甚至委曲,让客户及时感受到律师坚定地与他同在。
二、与对方沟通:有礼有节,不卑不亢
如果客户询问律师,该怎么和对方谈判,律师除建言献策外,还可以告诉客户,直接交给我们来沟通。有时当事人之间拉锯很久,但律师可能一通愉快的电话交流就能有实质性进展。在客户犹豫时,替其担当冲锋,也会让客户对律师多一份信赖。
(一)坦诚相待,弥合差距
以和解为目标的律师介入,就不是“发函正告”式的压迫,而是借助律师“旁观者清”的优势为双方降温消火。
当对方说,“我们也没收到这个项目上游给的款项,为了凑齐和解款我们需要动用别的项目的钱给你们”。虽然对方与上游的结算我们并不参与,和解款来自哪个项目更与我们无关,但此时表达一句对对方的感谢,或许更有利于谈判的继续推进。
即使未能一次达成预期方案,也可以说,“您提供的这个方案,我感受到了您的诚意,但……所以我们还需要再去沟通”,为下一轮谈判预留机会。
当因为客户的原因,而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麻烦时,更应真诚致歉。我们曾遇到在签约当日,客户完成更名,导致工商变更,协议中的信息也不得不相应调整。虽然公司更名并不会对权利义务的承担产生实质的影响,但修改协议、备份新的营业执照、与银行确认汇款手续等,仍不免为对方增加工作量。我们不仅及时向对方致歉,更说服客户在首期款的付款时间上额外给予对方4天宽限期,以确保签约的顺利进行。
(二)整合信息,把握节奏
律师不是机械的传声筒,不能对方说什么就不加修饰地转达给客户,同样客户说的内容也可能要筛选重整再反馈给对方。比如客户对对方的和解方案不满意,对律师说“他们就是在糊弄我们,案件只能接着打”!但考虑到谈判的窗口并没有彻底关上,我们选择在当前先和对方说,“您给的付款周期反正也比较长,不如咱们先正常推进案件程序”。
当感觉到对方谈判在“挤牙膏”时,不妨适时放缓,“我们的方案每次进步都很大,很有实质进展,您这边一点点磨金额,我们实在没办法做工作。”而如果对方一再施压,也可以适时强调,“我们现在最安全的做法就是继续推进案件程序,能商谈和解已经表明我们的诚意。”
三、谈判冲刺阶段还能做些什么
行百里半九十,旷日持久的谈判只差临门一脚时,律师还能怎样助攻。
1. 解释诉讼/仲裁费的减免
和解大概率带来争议解决成本的大幅降低。有时法院诉讼费甚至不是减半收取,而是可以再打“骨折”。而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退费规则为例,如能在仲裁庭组成前和解撤案,仲裁费的60%将被退回。
2. 解释和解方案的构成
当总数或大体方向已确定时,律师可以帮助客户更合理地解释金额的构成,比如本金被认定为多少,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最终解释为由何方承担什么比例,利息以什么标准计算等等,以方便客户应对层层审核。
3. 加快签署流程
和解协议亦可通过电子方式签署,以便加快流程,避免夜长梦多。向客户解释电子章的效力,确认文本代表公司意志。当然如果客户不放心,双方亦可同步邮寄纸质版备存。
4. 避免案件留痕
有些公司出于投标、考核、保密等考虑,非常在意涉诉情况,尤其是会被公开的案件。如果案件能够达成和解并快速撤案,则案件信息不会被过多公开在网上,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对公司的影响。
四、结语
和解的达成有助于帮助客户高效解决问题,进而增强客户粘性。在长期的鏖战中,与客户共情此番交易之难处、理解等待付款的焦虑、分享案结事了的喜悦,都有助于案件的推动。总之一句话,和解做得好,客户跑不了!


-150x150.jpg)


